供给侧改革去产能执行情况,广义上的去产能可以分为压减统计口径的产能和清除违规的隐性产能,如“地条钢”。根据工信部数据,截至2015年末我国粗钢产能为12 亿吨,即为统计口径的产能;而“地条钢”产能则因属于违规生产而并不属于统计范围内。下面将分统计口径内的去产能和“地条钢”等隐性产能两个维度进行分析。
统计口径内的去产能,2016年是钢铁行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元年,中央明确钢铁行业“十三五”去产能目标为1.4亿吨。回顾2016年去产能执行情况,全年共化解粗钢产能逾6,500万吨,超额完成化解4,500万吨粗钢产能的年度目标任务。但据不完全统计,其中70%左右为无效产能,以停产、半停产产能为主,在产产能涉及有限,仅河南、河北、山东等地压减了部分有效产能。
2017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扎实有效去产能,再压减钢铁产能5,000万吨左右。从完成情况来看,截至 2017年6月末,我国已完成压减钢铁产能5,839万吨,提前超额完成全年任务。从去化速度来看,由于2017年去产能工作为2016年的延续,具备政策的连续性和执行的高效性等优势,精密无缝钢管银行去产能推进速度明显快于2016年。